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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3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收计划2013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学校自定,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二、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
 

一、招收计划

2013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由学校自定,按需招生,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者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注意: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20日—7月10日。

程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请考生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注意:过了规定时间,报名网站将关闭,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7月13日—15日。

地点:湘潭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校办公楼A315)。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程序:

(1)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后的打印件);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注:其它身份证件无效)。

注: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刷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持护照报名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号和姓名。

(3)打印表单:

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名上交。若有信息错误,应予当场在报名数据库中更正。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注: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3]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或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是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3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我校确定在10月10日至11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2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或上报省学位办。

四、工程硕士招收工程领域、考试科目及招生院系

1、工程领域、考试科目及招生院系

序号 工程领域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第一阶段 考试 第二阶段考试 招生学院及联系电话
1 085201 机械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机械工程学院 58298553
2 085204 材料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3 085206 动力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4 085207 电气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信息工程学院 58292217
5 085210 控制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6 085211 计算机技术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7 085212 软件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8 085229 环境工程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化工学院 58298171 58298171
9 085240 项目管理 GCT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商学院 5829348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58293240

2、“GCT”考试介绍

“GCT”考试为全国联考,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五、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2、参考书目

GCT参考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复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的相关参考书目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准考证发放

10月17日后,考生可自行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意: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资格审查表、复试录取工作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核准信息后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时间:2013年12月底;

复试地点:报考学院(地点由学院通知)。

复试内容: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考生参加复试后根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九、调剂复试录取

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十、培养管理

1.培养费:3×12000元/人.年。

2.学制:3年。

3.学习方式:进校不离岗。

4.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过过,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58292051,58292695(传真)。

十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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