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3级研究生同学:
欢迎来到吉林大学继续深造。为使你能顺利办理报到手续,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请持“新生入学报到证”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所带行李务必按“快件”托运。
2.外地新生来校报到时,可自愿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见本须知右页)办理落户手续(注:户口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名章;迁移证必须填上身份证号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所在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转户口。
3.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来校报到(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新生不转组织关系)。党员须持地方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转单位党组织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单位)为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须持团员证,其团员档案直接寄到本人所在学院团委。
4.非在职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由原就读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字并盖章后,交到所在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凡未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的人员,所在学院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不予出具计划生育相关手续。(请登陆http://ywc.jlu.edu.cn./下载《吉林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5.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同一底片近期小二寸或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照片十张。来校时须自备棉衣及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
6.新生赴校的途中路费、食宿费、物品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持“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7.新生入学前须按合同有关规定交纳培养费,并在注册时出示学费收据,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8.研究生入学住宿相关说明:
(1)床位申请相关事宜(和平校区除外)
需要在校居住的研究生应提前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申报床位,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学院上报信息分配学生床位。
未分配床位的新生可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田家炳B座219室)申请。联系电话:85168287。
(2)收取住宿费相关事宜
由于学校由多个校区组成,因此学生公寓条件差异较大,住宿费为800元--1800元/生·年。因新生公寓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后安排,所以请先按1800元/生·年标准存入借记卡,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标准收费,余款仍留在本人的“借记卡”中,属于个人储蓄存款,随时可以支出。
申请退寝的学生请本人于开学前2周内持有效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理。
请新入学的同学随时关注个人在学校的财务信息,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9.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具体报到地点请咨询录取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也请与各学院(所)联系。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