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招生信息 > 正文

长江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5〕号),《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详情请见《长江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二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按我校各学院复试的具体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或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考核等,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确定复试形式及成绩比重。

5、确定录取名单。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我校研招办将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

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培养学院配套电脑供学生使用,导师每月补贴生活费不少于200元。

3、优质生源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4、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学金20000元。

5、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6、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7、国家助学金:硕士生6000元/人.年。

8、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址: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范老师,孙老师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