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复试报到时间为9月30日上午8:00—9:00,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韬奋楼106室。
二、考生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以便核验。如果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考生自愿调剂至法律(法学)专业的,请在报到时提出申请。
三、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安排表(附件),复试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和书面申请材料。
四、9月30日下午14:00——16:00,在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四楼有关教室分批分组进行英语听力测试。考生分组名单于当天下午13:00前在河东教学楼一楼大门口公布。考生复试时须带好身份证、学生证、2B铅笔和橡皮,请提早10分钟进场等候。
五、本次复试不安排外语小语种复试。
六、10月2-3日,学校对拟接收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七、学校将于2016年5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6月初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