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政法学院及接收专业简介
(一)学院概况
政法学院源于1940年国立中正大学设立的文法学院,此后几经改名。2004年12月,学校合并政法学院和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组建了新政法学院。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院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涵盖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一级学科、并在省内外颇具特色和重要影响的学院。目前学院开办法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900余人;现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个学术型硕士点和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3个专业学位点,在读研究生420余人。学院现有法学研究所、社会保障与管理研究中心、乡村治理与发展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学院还设有司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继续教育培训部等社会服务机构。
(二)、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在编教师56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占50.%;博士(含在读)27人,占54%,硕士(含在读)15人,占30%;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2人,“赣鄱英才555工程”2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人,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师资队伍表现出职称高、学历高、年轻化的特色。
(三)、研究实力与学术条件
近五年,全院教师共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0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30余部;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以上256篇(含CSSCI174篇);科研获奖33项,其中国家级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9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0项。学院图书资料室使用面积近500㎡,拥有图书资料40000余册,报刊资料(含过刊)323种,电子图书资料100余种。学院装备有先进的公共管理实验室、社会工作专业实验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多功能学术报告厅,设有学生科研研发中心,在全省各地建立了一批高水准的实习基地。
(四)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其研究特色
1、学术型硕士点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个,在宪法学理论、行政法、教育法、生态经济法等研究领域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并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2、专业学位点有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工作硕士(MSW)和法律硕士3个。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MSW教育中心,挂靠政法学院,“三个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公共管理硕士(MPA)在地方政府管理、行政文化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自己研究特色。社会工作专业在社会工作行政、农村社会学、宗教社会学等方面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数的60%)
三、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四、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复试及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及形式;内容: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形式:面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9月20日左右,名达楼政法学院
3.录取规则:根据相关考核和面试及推免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签署协议
被录取考生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录取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七、学校奖助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一年6千,分十个月逐月发放);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其中分三等,一等新生奖1万元、二等新生奖6000元、三等新生奖3000元、推免生可享受一等新生奖1万元。)、“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2、“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3、“学业奖学金”(省级学业奖8000元/人,覆盖面40%;校级学业奖4000元/人,覆盖面60%)、4、“熊智明奖学奖教金”(研究生将近1500元/人)等;
2.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奖(详见校发〔2015〕70号文件);
3.为了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另有“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评选。
八、联系方式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名达楼2-3302办公室
曾老师电话:0791881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