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获悉,始建于1958年河北中医学院正式被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正式确认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据了解,2015年4月21至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对河北中医学院的整体办学条件和相关学科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期间,专家组充分认可河北中医学院的工作,并给出了肯定意见。依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研究决定,确认河北中医学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属河北医科大学的中医诊断学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中西医结合临床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医学一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中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转由河北中医学院行使。河北中医学院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拥有上述学科的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