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届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0]64号文,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确定的开展MP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天津市唯一具有MPA教育试点资格的学校。
天津大学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创立管理学科、成立管理学院的学校之一,也是首批开展MB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经多年发展,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博士点各1个,硕士点1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1个,拥有一批国内知名的专家教授和学术带头人队伍。多年来,我院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注重培养既懂现代科技又懂经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多年来,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在MPA教学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曾受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民委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等十几个部门委托,培养了一大批硕士层次的公共管理人才。1999年开始为国家计委举办“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培训班”;自1991年起为新疆省数民族地区培训干部500余人,为国家建设和边疆开发作出了很大贡献。在教学实践中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基本特色,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证研究和运用全新的公共管理方法和技术的能力提高,培养具备“宽、新、实”知识结构,胜任公共决策和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务实型人才。我校MPA教育主要涉足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共政策理论与公共资源管理、政府与企业关系、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
为高水平、规范化地推进MPA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工作,我们将按照MPA专业学位教育本身的办学规律,使各学科相互促进、科学整合,各具特色。目前,管理学院组织了包括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在内的专职教师队伍,并充分开发国内社会的教育资源,组成政(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学(学校)研(研究机构)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加强与境内外学术组织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际合作,与国际一流大学开展学术交流,充分汲取国外大学的有关管理经验和学科前沿知识;加强公共管理领域的科学研究和MPA教学方法的研究,不断跟踪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公共管理理论的最新发展,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MPA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有4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各级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和企业管理人才。根据学员工作情况,培养方式分为半脱产和在职兼读。MPA课程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学、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等。学员在修完有关课程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此次我校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创办MPA专业学位教育,意味着作为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大学的学科建设日臻完善,专业培养对象日益多元化。为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MPA教育的有益经验,努力办好MPA教育,使天津大学不仅是工程师、技术创新人才的摇篮,而且还是现代企业家、高级公共管理人才的摇篮,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信息源自中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