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学校“内涵发展,质量优先”的办学方针,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6年第六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专业均接收普通推免生。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可接收硕博贯通推免生。
推免生拟接收规模不超过我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其中,硕博贯通推免生招生规模不超过7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可获得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全国“985”或“211”院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
(3)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前30%(含)。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4.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申请我校经济类和管理类任何专业;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为非经济类或管理类的推免生,可跨门类申请我校经管类相关专业,但需经培养单位审查同意,且接收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规模的20%。对于数学、统计等基础学科跨门类申请的,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含专场宣讲和夏令营已预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9月9日-9月13日17:00
“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8日17:00前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3)特别提示: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的学生(包括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学生),须在报名系统“是否申请硕博贯通”选项中选择“是”,并正确选择申请专业,避免误选。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中心)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于9月15日前在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同时通过短信发送复试通知。
3.考核
确认参加我院(中心)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申请人无需参加此次考核)。
特别提示: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且网上填报时选择硕博贯通推免生的,可于2017年9月入校后进行面试考核,确定硕博贯通资格。
考核形式为:面试(含政审)
(1)考核时间: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考核地点:经世楼C座C401/C402/C404/C408/C503/C504/C302
(3)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20%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2.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的,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9月28日17:00前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普通推免生和硕博贯通推免生在此系统中填报信息相同,无需勾选特殊选项。
全国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1.考生9月28日17:00前提交报名信息、2.研招办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复试”、4.研招办发放录取通知、5.考生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录取。
六、调剂
1.我院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2.院内各专业可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调剂。
七、其他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格致楼815办公室,邮编:611130。
咨询电话:028-87092961
联系人:魏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