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29号)要求,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并于11月10日至14日间岛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并支付图像采集费,我校报考点是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310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顺利完成我校2015年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交费、照相、现场确认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位考生在11月3日至7日间到我校杨浦南校区一教301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编号(所有在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报考定向就业的须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缴费单到我校杨浦北校区行政中心8楼财务处缴报名费;
3.缴费成功后再到研究生处招生办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4.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和报名费收据在11月10日至14日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图像采集,并支付相关费用。
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