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地质工程专门人才。
硕士阶段
硕士学位应掌握坚实的数学、力学、地质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地质工程领域内常用的测试、实验分析技术方法,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或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在地质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工艺优化、施工项目管理与决策等方面的某个方向上解决具有一定难度的工程实际问题,能独立组织地质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工程评价。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科学严谨的学风。毕业后能够在科研院所、生产和设计部门、大专院校或相邻专业从事生产、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研究方向
1.环境岩土工程
2.边坡工程
3.地下工程
4.区域稳定性评价
5.岩土工程检测与监测
6.岩土工程信息化技术
三、招生对象
1.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学士学位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2.博士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入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五年,博士研究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