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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刑法学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刑法学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刑法学专门人才。

经过两年半的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是学生对本专业和基础理论只是达到较为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并在此基础上了解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法律现状和科研动态,成为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适应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应用价值。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

2.外国刑法学

3.经济刑法学

4.犯罪学

三、招生对象

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再经面世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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