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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江大学考点考研现场确认公告(二)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4〕33号和湖北省教育考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4〕33号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

全国统一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4日 (逾期不再补办),我校考点各类考生分段报名时间如下:

1、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我校地科学院、地物学院、油工学院、地环学院应届生现场报名。

地点:武汉校区管理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食堂对面)。

2、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我校机械学院、电信学院、化工学院、城建学院、信数学院、计科学院、管理学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应届生报名。

3、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我校外语学院、农学院、经济学院、生科学院、动科学院、园艺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院、马克思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应届生报名。

4、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我校文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届生报名。

5、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社会考生和其他人员报名。

为了让考生顺利报名,请严格按照我校安排的时间有序进行,尤其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现场报名地点:

长江大学研究生会(东校区13号公寓楼)

三、现场报名手续:

1、已经网报成功的考生于11月10日至14日(武汉校区应届生11月7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有关报名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有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出具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现场确认,不准考试。

2015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方可报考,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报考。

2、考生刷验第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1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信息表反面)。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时没有二代身份证,或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并保证于12月11日前本人持办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213)补采集身份证信息。

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二代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其他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信息确认。

3、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长江大学考点接受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报考,2015年我校考点不接受归属地以外的考生报考。现场确认时,我校应届生凭学生证,其他在职考生凭户口本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并在学校复习备考我校往届生凭毕业学院的证明报名。

四、关于补报名

2015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原则上不再补报名,如考生因特殊情况补报名,须写申请并经报考点同意。补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提交书面申请。②到现场报名处领取校验码。③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补报名时间为11月10-13日每天9:00-22:00。④补报名考生须于网报成功后第二天进行现场确认。

五、准考证打印

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027-68880270,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

六、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代表国家意志。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教育部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进行处罚,考生以下四种违规行为,将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何过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2015年长江大学考点将加强同公安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无线通讯干扰车对考场周边异常无线信号进行监控,严厉打击团伙作弊,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购买及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九、所有考场将安装手机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仪和电子狗等先进的技术设备,以防范和杜绝使用电子通讯等高科技作弊工具的行为。

十、每场考试实行考场“违纪公告”,对考试中违纪学生现场张榜公布。

十一、所有考场配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十二、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或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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