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招生信息 > 正文

2020年华侨大学70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研初试大纲

 2020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招生学院:法学院招生专业:法学科目名称:法理学与宪法学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
 

2020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学院:法学院

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法理学与宪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理学(50%)与宪法学(50%)。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5分),共7道;

2.简答题(55分),共5道;

3.论述题(30分),共1道。

4.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第一部分:《法理学》

1、导论: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2、法理学概述:法理学的含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3、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规范性特征

4、法的实证表现: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5、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6、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8、法律运行:法的制定、法律体系、法的实施

9、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法律程序、法律责任

10、法的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11、法律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生态文明

12、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第二部分宪法学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释义

宪法词义;宪法的特征

2、宪法的定义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二) 宪法的历史发展

1、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在西方主要国家的发展

2、现代宪法的发展

现代宪法产生的条件;魏玛宪法、苏俄宪法;宪法的发展趋势

3、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清皇帝、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国民族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4、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三) 宪法的变动

1、宪法制定权的概念和性质

宪法制定权及其界限;宪法的制定机关;宪法的制定程序

2、宪法解释

3、宪法修改

4、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的体制;中国宪法监督的道路

(四) 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法治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五)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1、宪法形式

宪法形式;宪法渊源

2、宪法结构

(六) 国家性质

1、国体

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爱国统一战线;我国政党制度

2、经济制度

3、精神文明

宪法关于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规定;宪法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定

(七) 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选举制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民主程序

(八) 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我国国家结构形式

2、行政区别

行政区划的概念和原则;我国目前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与类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4、 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意义;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特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置的原则和范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组成和任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伯任务

(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公民和国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关系;限制基本权利的原则

2、平等权

平等权的涵义;理解我国平等权应注意的问题

3、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公民的诉愿权

4、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宗教信仰自由

6、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和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障残废军人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残废军人的权利;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益;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8、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十) 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职权、组成、作用、任期及与各机关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和特点

3、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及职权和机构设置

4、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领导制度

5、地方国家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任期、领导体制、职权、作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特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6、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组织活动原则;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四、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1、张文显:《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高其才:《法理学(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宪法学讲义》,林来梵,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