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按教育部、省考试院、本报考点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等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二、信息确认安排 (一)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314618。 (二)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2日(每天确认时间:8:4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三)相关要求 1.所需材料: (1)枣庄户籍考生 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的相关内容原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2)非枣庄户籍考生 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居住证、工作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起止时间、工作种类、单位所在地址和法人代表姓名等内容),证明要加盖单位公章(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社保卡或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近三个月内原始缴费单据,并要现场通过枣庄市人社局网站验证。枣庄学院应届本科非枣庄户籍考生免居住证和工作证明。 报名信息确认程序: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枣庄户籍另需居住证、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方注明网报序号→排队等待入场→审验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采集照片→领取“确认单”→认真阅读“确认单”,签字后上交→确认结束。 注意: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取得认证报告的考生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坚决不予确认,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12月13日至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请考生本人于考前一周登录“枣庄教育网”(http://www.zzjyw.cn)查询考点、考场。 (三)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2017年12月22日)下午4:30以后到考点指定区域熟悉情况,落实考试要求。为保证考场安全,保护考试设施,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给予理解配合。 (四)考生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者开具带有身份证相片的户籍证明。 (五)考生按要求带齐考试用具和证件,凡《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 预祝广大考生报考顺利!
2018年枣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考研现场确认公告
一、请考生按教育部、省考试院、本报考点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等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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