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一),本人签字的原件一份;
2.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一份(样式见附件二);
3.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院(或者学校)公章的本人排名证明原件一份;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6.(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7.(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8.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三、流程
1.申请办法
申请者于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晚18:00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教学区4号楼201房间),电话:010-82338291,邮编100191,或送到北航教学区4号楼201房间,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7年研究生推免资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及姓名”(请务必使用可以送到办公室的快递)。申请者须及时填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复试办法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复试费100元由学生自理)。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我院教师中选派,负责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主要程序,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3.复试时间
9月22日(暂定)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航材料学院网站。
4.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3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2)报考学生所属原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50分);
(3)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满分100分);
(4)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满分50分)。
(5)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
5.录取办法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选择导师为双向选择制,导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导师。
6.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即刻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在规定时间内,面试通过者应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同时须及时填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推免生若为定向或者需要保留入学资格时,需要提交申请特殊说明。
(5)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材料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6)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7)根据申报情况,可能会有其他批次的复试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网站。
(8)北航本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7.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及名额
2017年,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关于招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我院拟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以实际录取确认人数为准):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70名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38名
8.对于已收到材料学院在2016年宣讲会上发放的“拟录取通知”和"提前复试通知"的两类学生,也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如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果自负。
附件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申请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样式)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mse.buaa.edu.cn/xwzx/tzgg/938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