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1日——22日进行,现就考试期间的我校考点有关事宜向考生提示如下:
1.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所有考场均安排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证件不全者,禁止进入考场;考生的每门科目考试可能会分布在不同考场,请牢记每门科目的考场号、教室号和座位号,以防走错考场延误考试。
3.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为每位考生提供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每个考场都配有时钟,考试时必须使用统一提供的签字笔答题,考生只准携带铅笔、小刀、胶水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4.考试期间,考生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签字笔、钢笔、圆珠笔、橡皮、手表,背包、稿纸、资料、手机、电子用品及其他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规定以外用品。考生若携带上述物品,将被禁止带入考场,考生自行放置在考场外,物品一旦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文字。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考场大楼,不得在考场大楼逗留或者交谈,也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入场时,监考员再次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并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8.部分自命题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无编程、记忆功能的计算器,涉及的科目在考生准考证中有注明,没有注明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9.国家统考试题均采用答题卡答题,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填全信息,同时将答案答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不可写错答题区域,否则影响考生成绩。答错位置的不予更换答题卡。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科目实行“一题多卷”,分别使用多套试卷进行考试,同一科目的不同试卷采用粘贴“试卷条形码”的方式进行区分,请考生注意将“试卷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自命题科目试题,答案要写在统一印制的答题纸上。
10.考生应当在答题纸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12.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3.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摄像头;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已构建了完备的反高科技作弊体系,提醒广大考生要遵纪守法、文明应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帮助作弊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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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附件【考前重要提醒:考试作弊已入刑——解读《刑法修正案(九)》.doc】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