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响应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方案倡议,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入读我校,现就我校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通知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17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和学术潜质。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五)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部分专业申请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申请要求:
1)临床医学(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以外各专业)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申请;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可接受医学专业及医学检验技术(理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可接受医学专业及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考生申请。
2.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要求:
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申请;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申请。
2)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申请。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全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暂请参阅《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报名:
(一)9月15~23日,报名考生(本校和外校)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预报名”(以下简称“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分批审核申请信息,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15~23日申请复试并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定于9月25~28日参加面试,具体安排以各学位分委员会及学科通知为准)。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
(一)复试工作时间:
第一轮复试:2016年9月25日-9月28日期间组织第一轮复试。(具体复试安排随后通知)
第二轮复试: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期间组织第二轮复试。
(二)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9月28日起,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24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
(三)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
4.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六)参加我校201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且已通过复试录取的考生无需预报名,也无需再次来校参加推免生复试,只需完成网上报名接收程序即可(所填报信息需与夏令营录取信息一致)。
温馨提示:
1、9月15-23日,为预报名时间,申请考生需按时填报,我校将及时审核并发出复试通知。
2、9月25-28日,为复试时间,已预报名并接收到复试通知者前来参加复试。
3、9月28日起,考生推免资格可确定,请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获得录取考生需及时接受录取确认。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二)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该奖金。
(三)“南医优生优培”奖学金。生源要求:推荐免试生或毕业于国内“985”高校的统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且有一定的科研训练基础,须全日制脱产攻读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需报考参加本计划所在专业及导师。
资助标准及构成如下:
学年 | 考生来源 | 学业 奖学金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助学金 | 总待遇 | |
学校投入 | 导师 配套* | |||||
第一、二、三 学年 | 博士起点 | 18000元/年 | 1000元/月 | 2000元/月 | 1500元/月 | 63000元/年 |
第一学年 | 硕士起点 | 10000元/年 | 600元/月 | 1500元/月 | 1000元/月 | 41000元/年 |
第二、三、四、五学年 | 18000元/年 | 1000元/月 | 2000元/月 | 1500元/月 | 63000元/年 |
(四)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
五、复试保障安排
我校为前来参加推免生复试的学生(广州市除外)提供往返硬座火车票补助、住宿及餐饮服务,请复试期间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各一张交至研究生学院6楼603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凡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于2016年10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缴纳报名费,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二)推免生的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学术型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南医优生优培计划推免生需进行硕博连读培养,学位类型为学术型。
(六)2017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执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七)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生网上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并通报本科学校;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八)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九)复试安排:具体复试安排随后公布。
联系人:招生科
电话:020-61648036、61648482;传真:020-6164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