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根据《辽宁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如下:
所有推免生应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推免生(含支教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
一、专业课复试内容
1.科目:
共五科,包括: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题型:
简答、论述、材料分析、案例分析等主观题型,每科20分,共100分。
二、专业课复试形式
专业课复试为笔试。
三、复试安排
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曾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1.报到:
时间: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8:00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5室
2.体检:
时间:按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一般为上午8:00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校医院
3.政审:
时间: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8:30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624室
4.笔试:
时间:2016年10月10日(周一)上午9:30—11:30
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611室
四、其他事项
1.免外语测试。
2.关于体检,按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五、备注事项
1.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均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
2.同一本科院校推荐的多名考生,推荐名次前五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学术学位型法学硕士只接收毕业于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法学本科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日语、俄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对于毕业于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申报专业学位型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对于毕业于拥有(该本科所学专业)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院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获科研奖励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各专业接收的名额不超过2017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
附咨询电话:
法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09
法学院法律硕士(JM)办公室电话:024-62202410;024-62202400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