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入学时户口是否迁移到学校,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办理。(但就业时有个别单位要求户口必须从学校迁出才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1.户籍迁入华北电力大学集体户的手续:
(1)原籍为保定市外的研究生新生所需手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近期一寸照片1张。
(2)原籍为保定市辖区(含22个县)的研究生新生所需手续:①“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1份;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③户主封面复印件1份;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⑤个人申请(格式见下图);⑥近期一寸照片1张。
(3)本科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和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就读,且户口已迁入华电集体户的研究生新生所需手续:“录取通知书”原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
2.户籍迁入华北电力大学集体户的办理时间:
户口需要迁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请在入学报到时带齐所需手续办理户籍迁入,落入学校集体户后可自愿办理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入学时未能及时办理,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落户手续交到保卫处户证室,过期辖区派出所将不再办理户籍迁入。
3.户籍迁入华北电力大学集体户的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填写本人身份证的准确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者,派出所将无法为其落户。在“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永华北大街619号(或河北省保定市华北电力大学)。
(2)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相符,字迹工整,要仔细核对与本人相关的每一栏信息,并在迁移证上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有关项目凡有涂改的地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迁移证视为无效,无法办理入户的相关手续。
注:户口迁移具体事宜请咨询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电话:0312-7525294。
华北电力大学保卫处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