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7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关于做好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航空航天学院办公会认真讨论,制定航空航天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航空航天学院2017年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7名,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8名,计划接收推免生18名。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
三、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获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四、申请程序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于9月25日17:00点以前在重庆大学拟推免系统http://syk.cqu.edu.cn报名。学院按照学生的报名情况通知学生,并安排学生复试。申请人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a)身份证、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b)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c)其它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最终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凡是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申请我院的相关专业。
五、复试及录取工作
(1)复试
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评分环节,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着重考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综合知识。复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电话通知。
(2)录取
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奖助政策
所有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qu.edu.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其它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另外,航空航天学院接收的优秀推免生还有机会获得向克坚奖学金。
(4)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七、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2017年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胡宁
副组长:万玲,严波
成员:彭向和,刘占芳,蹇开林,杨昌棋,姚建尧,张晓敏,魏榛
秘书:张琳
其它事项请参见《关于做好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制定,未尽之处,由学院负责解释。
欢迎各位优秀学子到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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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