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领域(430118)
一、领域范围
地质工程领域是以自然科学和地球科学为理论基础,以地质调查、矿产资源的普查与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质结构与地质背景涉及的工程问题为主要对象,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技术、数学地质方法、遥感技术、测试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为手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先导性工程领域。地质工程领域涵盖的范围包括:地质调查技术和方法与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区域矿产基地及矿产远景区预测与评价,地质工程领域建设、勘查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地质勘探的新技术与新方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的预测、评价、监测与保护,地质结构、地质环境、地质过程及地质灾害研究中的计算机应用,地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及新方法、新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行业的工程管理。主要服务于水利、土木、交通、能源、环境、农业等工程建设。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能够承担地质调查、工程勘察、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与开发相关的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 掌握地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地质工程领域工程技术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地质工程领域中有关问题。
三、学分要求
课程总学分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0学分,非学位课程为8学分;另设实践环节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