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至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吉首大学研究生处二楼会议室。
三、携带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往届生持毕业证原件,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四、现场确认程序:
验证→照相→签名交表→报名结束。
现场确认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拍照、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五、提醒各位考生:
1、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是提醒考生诚信考试的方式。各位考生在网报时已经阅读过承诺书并点击确认,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3、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在此特别提醒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
吉首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