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录取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申请人在校期间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请参阅《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本校发出复试通知。本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A4规格):
①验证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④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⑤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⑥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⑦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被本校拟录取的考生,本校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回复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三)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四)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国家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71
联系电话(传真):0311-85273436、15303311148
http://www.hebic.cn/uploadfile/2016/0923/2016092308410596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