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标
通过快速设计,考核考生综合运用城市规划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初步成果。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理解、场地及其周边条件分析、功能解析与合理布局、空间秩序建构、道路交通与绿化配置、图形化分析与空间表达、综合技术经济分析等能力,以及设计构思、研究创新能力等。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6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作图)。
3.试卷内容结构
考核重点在于设计理念、构思能力、设计创造性、特定问题的针对性解决,功能布局应趋于合理,对技术经济指标与成果表达不作严格要求和重点考核,工程技术条件、可操作性、适应性等方面以有实现可能为限,不作深入设计与表达的要求。
4.试卷题型结构
快速设计。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类型层次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
2.用地规模
一般15~40公顷。
3.场地条件
一般以城镇中心区、住宅区、滨水区、历史地段、城市过渡地段等为主。
考核项目 | 评 价 标 准 | 分值 |
条件分析 | 分析问题全面、深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 20~30 |
方案构思能力 | 立意确切,构思新颖,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 30~50 |
用地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 | 功能全面、结构清晰、布局合理,道路交通体系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 30~50 |
技术经济评价 | 项目完整,指标合理,符合规范、题目要求 | 10~20 |
图面表达 | 符合制图规范,表达准确清晰,色彩适宜,表现力强 | 20~30 |
四、考试用具说明
1.图面表达形式不限;用于表达设计意图的绘图工具;
2.图纸材质不限,规格为国标A1号图纸,用于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3.不带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必要的绘图工具与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