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陆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审核考生信息,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确认后按我校要求及时到学校参加复试;
4、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2、外语测试:总分为100分,分别从听力理解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表达流利程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德育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能力考核: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2、奖助政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3)国家助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11-84106587,0411-84109437
(2)校纪委(监察审计处):0411-84106221
(3)省招考办:024-8698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