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已结束,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报考点选择“辽宁省”的考生(报考点选择其他省份的考生请查询所选省份的现场确认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报名
对于网报信息有误且无法在确认现场修改的考生,允许以新增一条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更正。由报考点进行审核、指导与服务工作,具体流程为:1.考生申请;2.报考点审核后给考生发放校验码;3.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补报名(时间为11月7-11日每天9:00-22:00);4.11月12日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请登录研招网网报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sswbgg/)查询。
二、关于考生报考点选择的检查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5]119号)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各报考点将检查考生的报考点选择是否正确。
如考生选择了错误的报考点,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相关考生需选择正确的报考点重新报名(重新报名须按补报名的流程处理)。
三、关于考生网报错误信息的更正
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申请修改相关信息,对于无法修改的错误信息,按补报名流程处理。
对提示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允许其进行今年的现场确认及考试。
报考点亦可使用二代身份证验证设备,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现场确认后报考信息一律不再修改。
四、关于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审核
对于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的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报考点将准予确认。此类考生的报考点选择参照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条件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对于网报信息的校验结果,报考点将忽略并由招生单位在录取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五、关于非现役军人的学历审核
1.非现役军人持非军队学历报考军队或地方研究生招生单位。如教育部未提示考生存在学历(学籍)错误,可不审核其学历证书。
2.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学历报考地方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须按我省规定进行学历(学籍)审核。
对于无法及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的考生,参照本通知中第七条要求执行。
六、关于现役军人的学历审核
1.现役军人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且报考单位为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单位代码“9”开头)。报考点不进行学历审核。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报考点须按我省规定进行学历审核。
七、关于承诺书
1.对于报考我校且在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的问题考生,报考点将要求考生填写《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并由考生交由报考招生单位。
2.对于持国外学历报考的考生,审核办法及要求与国内学历一致。
3.对于未能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点须要求考生现场填写《辽宁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考生本人留存一份,报考点留存一份,另一份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统一交辽宁省招办备查。
八、关于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均属于研究生报名所需的有效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须持上述证件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九、关于现场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阶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进行现场确认,不能现场收费,也不能网上补缴费。此类考生可按补报名流程处理。
十、关于招生单位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确定准考考生名单前,将再次依据学历(学籍)审核结果,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学历(学籍)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其出具相应证明。如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