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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考点(1110)考前公告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详见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0/1217/c1392a142476/page.htm【考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主教学楼及科技大厦东配楼。考生一律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详见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0/1217/c1392a142476/page.htm

【考试地点】

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主教学楼及科技大厦东配楼。考生一律从南门进、出学校。校园平面图详见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0/1217/c1392a142476/page.htm

【考场安排】

请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考场查询系统”(http://121.195.154.169:8088/zsgl/kcgl/kccx.aspx)查询考场安排,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23日8:00至12月27日8:00。

【注意事项】

(一)健康防护要求

1. 自考前第14天(12月13日(含))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

2. 考生须在12月20日至23日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仔细阅读《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化工大学考点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北京化工大学在校考生于12月22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地点为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红房子)。

3. 提前确认本人“北京健康宝”状态。

如体温异常或“北京健康宝”不是绿码者,须在考试前及时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手机号及具体情况发至研招办邮箱(yzb@mail.buct.edu.cn),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考试院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允许参加考试。未提前报备而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出行要求

考生在考前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流动,本校考生尽量不离校。外校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请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三)进校要求

每次进校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北京健康宝”(绿码)、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体温<37.3℃)方可进校。为确保进校秩序,请所有考生在排队进场时提前打开“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码。

如考生进校时出现体温异常,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将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自费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以及“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中无法查询核酸检测报告者,应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检测报告(盖章)。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进场要求

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进入考场大楼,配合进行身份核验,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北京健康宝”(绿码)、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体温测量正常后(体温<37.3℃)方可进入考场。请提前打开“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码。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场每层楼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建议考生进场前进行消毒。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考生须按要求将包、通讯工具、电子用品(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以及和考试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放在考场指定地点。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须在开考前关闭闹铃并关机。开考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规处理。

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试用品

1. 我校考点允许考生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准考证说明中允许使用的考试用品及疫情防控所需口罩进入考场。所有参加自命题考试的考生请自备胶水或胶棒,所需考试用品可放入透明文件袋中。

2. 全国统考科目及联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选择题需使用2B铅笔,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

3. 考生应及时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每位考生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

(六)离场要求

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七)午餐及午休

本校考生在一、二、三、四食堂就餐,须出示校园卡。外校考生在五食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就餐(不收现金)。提供六食堂为外校考生午休场所。

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注意防寒保暖。

(八)考试纪律

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例,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对于违纪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其他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gh_f6f1fb9564ca)及我校相关通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4433759,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135。

祝愿所有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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