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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专业介绍:光学学科

 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学科简介徐州师范大学光学学科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物理学中的二级学科。该学科包括激光技术与应用、生物医学光学、光电子信息处理技术、光学成像及
 

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学科简介

徐州师范大学光学学科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物理学中的二级学科。该学科包括激光技术与应用、生物医学光学、光电子信息处理技术、光学成像及测量、微纳光学5个主要研究方向。激光工程与技术于2011年获批江苏省优势学科。光学工程学科拥有1个校级重点学科,1个徐州市工程中心,2个徐州市重点实验室和1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价值2000余万元的先进科研设备。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7人,教学、科研人员中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其中4人长期在海外学习、工作,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为丰富的研究经验。

二、培养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使用外文进行科技写作的能力,能基本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学科学术报告,进行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激光技术与应用

2.生物医学光学

3.光电子信息处理

4.光学成像及测量

5.微纳光学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 课程设置

1.硕士生要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学位课一般为7-9门。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非学位课四类。

A.公共学位课 (9学分)

第一外国语(6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B.学位基础课(3门,9学分)

数值分析(3学分)

光子学基础(3学分)

高等量子力学(3学分)(非光电信息处理技术方向必选)

现代信号处理(3学分)(光电信息处理技术方向必选)

C.学位专业课(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现代激光技术(2学分)

激光光谱学(2学分)

语音信号处理(2学分)

模式识别(2学分)

光学检测(2学分)

生物物理学(2学分)

微纳结构光学(2学分)

D.非学位课(不少于4门,6-10学分,其中跨学科课程不少于2门,不少于4学分)。

公共选修课

文献检索(1学分)

计算机基础(2学分)

专业选修课

超短脉冲激光和超快过程(2学分)

激光工程(2学分)

现代光学设计(2学分)

光学检测(2学分)

矩阵轮(2学分)

随机过程(2学分)

光谱测量与分析(2学分)

光与生物组织相互作用(2学分)

2.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全校研究生都必须选修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按研究方向、科研攻关和发挥特长需要开设的课程,以及跨学科、跨方向一般性选修课程。研究生可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在完成本方向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知识面,跨学科选修一些课程。

3.允许选择相关学科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替代1门学位基础课和1门学位专业课,但学分必须达到要求。

(二) 学分要求

1.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含科研训练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节),但不宜超过35学分。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电动力学》和《数学物理方法》两门本科课程,每门课程按1学分计,但不计入规定的总学分之内。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1。

2.课程学分等于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一般每学期应开满18周。学位课程定为2-3个学分,非学位课程定为1-2个学分。

3.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一般采用考试形式,非学位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的形式。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必须要达到70分方视为合格,其他课程达到60分视为合格。学位课程有一门为不合格,且参加补考后仍不合格,不得进入论文阶段。

(三)课程安排

1.硕士生的课程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至多不得超过第四学期。

2.硕士生政治课与外语课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3.硕士生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完成。

六、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又要特别注重硕士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导师(组)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于新生入学2个月内,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提倡和鼓励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方式。

七、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选题及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选题及开题报告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开题报告通过者可继续进行论文阶段工作。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须加入中期考核阶段,中期考核按照《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工作,继续攻读学位。

八、科研训练及学位论文要求

在开题报告后,学生必须开展相对系统深入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科研项目并独立完成和编写一定分量的科学研究报告,最后撰写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毕业论文。在研究工作基础上,撰写1-2篇学术论文,争取在网络学刊或公开刊物上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

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系统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反映系统科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学术探索,具有一定的科学上的前沿性和重大实际工程的应用价值。论文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量,有明确而可信的研究结论。论文的撰写应符合科技文献的编写规范,具有良好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文字表达精炼准确,外文摘要等的编写合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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