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第一批次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公告
各位推免复试相关考生:
我校第一批次推免生复试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现将复试基本事项公告如下:
1、复试通知
我校已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接受本通知且还没有接受其他高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即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学校不再另发书面复试通知。
2、报到和资格审核
时间:9月30日上午8:00-9:00。
地点: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办公楼101室)。
相关要求: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核验身份证、学生证、外国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见招生简章)。
3、心理健康测试
时间:9月30日上午8:10—10:00。
地点:学术交流中心403室(一机房)。
4、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 | 复试时间 | 地点 |
国际关系 | 9月30日10:00 | 教学楼204室 |
国际政治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9月30日14:00 | 教学楼404室 |
公共外交与文化传播 | 9月30日10:00 | 教学楼104室 |
法语语言文学 | 9月30日10:10 | 教学楼214室 |
日语语言文学 | 9月30日13:00 | 教学楼327室 |
日语笔译 | ||
英语笔译 | 9月30日12:30 | 教学楼310室 |
英语语言 |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9月30日10:00 | 教学楼503室 |
6、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确认,同时并于2016年10月19日前将体检表和录取政审表(我校研招网下载)交至我校研招办。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通知接受操作、未成功交纳报考费、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