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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我校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
 

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接受报考。各专业初试科目与普通计划招生初试科目相同,可查看普通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院系代码 招生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002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02 经济学院 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03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003 法学院 030102 法律史
003 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4 刑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003 法学院 0301Z1 ★中国民族法学
003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3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004 管理学院 030207 国际关系
004 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004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04 管理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301 社会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303 人类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30401 民族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60100 考古学
00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30304 民俗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301 新闻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0302 传播学
0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07 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 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1 ★历史地理学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3 ★专门史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4 ★中国古代史
008 历史文化学院 0602Z5 ★中国近现代史
009 教育学院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09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09 教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09 教育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01Z1 ★民族教育学
009 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09 教育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010 音乐学院 1302Z1 ★音乐学
010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011 藏学研究院 0304Z4 ★藏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3 外国语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14 蒙古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5 维吾尔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6 哈萨克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7 朝鲜语言文学系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8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018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19 舞蹈学院 1302Z2 ★舞蹈学
019 舞蹈学院 135106 舞蹈
020 理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20 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20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020 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020 理学院 085202 光学工程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01 植物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02 动物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3Z1 ★植物生态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3Z2 ★景观生态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83001 环境科学
02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083002 环境工程
023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研究院 100513 民族医学
025 信息工程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25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25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026 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030301 社会学
026 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030303 人类学
026 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030401 民族学
027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2.招生计划

河北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福建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陕西 新疆 新疆兵团 其他
2 12 4 4 2 2 5 5 8 2 3 5 8 10 6 3 4 4 2 18 9 6

注:1、“其它”指: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2、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生源范围为: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汉族考生应在上述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单位工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提交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教育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说明》和《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双证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考试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的报名许可)。

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三份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区的省级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的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单位”按《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以“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报校验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安排相同。

四、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与教育部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2.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学制与学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各专业的学制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相关规定缴纳。

六、其他

1.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单位)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服务期为8年)。

2.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以上说明事项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网站:http://grs.muc.edu.cn

各院系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关于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请联系相关院系):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3052&c=3000000001

附件:

下载: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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