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招生信息 > 正文

2020年东北林业大学832民法学与刑法学考研初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民法学考试内容范围:一、民法概述1.要求考生理解民法的概念与含义、民法的性质及民法本位.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3.要求考生理解并掌握民法的效力和民法的渊源.4.要求考生熟练掌握
 

民法学考试内容范围:

一、民法概述

1.要求考生理解民法的概念与含义、民法的性质及民法本位.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

3.要求考生理解并掌握民法的效力和民法的渊源.

4.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以及功能.

二、民事法律关系

1.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以及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构成与分类.

3.要求考生理解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4.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理解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三、自然人

1.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解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了解《民法总则》对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

2.要求考生在理解基础上熟练掌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种类.

3.要求考生理解监护的概念、设立监护的目的以及监护人的职责.

4.要求考生掌握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并能够熟练运用监护人的设立规则解决实务问题.

5.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

6.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

7.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以及宣告死亡等制度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四、法人

1.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等一般基础知识.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人的成立的基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原则、法人设立的方式及设立的要件.

3.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法人分类的立法规定以及学理学说.

4.要求考生掌握法人的民事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5.要求考生理解法人机关概念、特征和构成,并了解其与法人之间的关系.

6.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法人制度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五、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特征及其范围.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以及分类的意义.

3.要求考生能够运用物的分类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六、民事法律行为

1.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形式.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规则.

3.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意思表示理论与制度规则.

4.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要件、不符合效力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结果以及法律后果.

5.要求考生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6.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七、代理

1.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适用范围等基础知识.

2.要求考生理解代理权并熟练掌握代理权的理论知识.

3.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制度.

4.要求考生能够运用代理的制度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八、诉讼时效与期间

1.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诉讼时效的含义及效力.

2.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并了解立法关于诉讼时效范围的规定.

3.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诉讼时效期间以及诉讼时效的分类.

4.要求考生理解除斥期间概念、特征以及适用范围.

5.要求考生能够运用诉讼时效的制度规则分析并解决实务问题.

参考书目:

1.《民法》(第七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民法总则释义,任何版本都可以。

刑法学考试内容范围:

刑法基本原理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法的概念和渊源.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法的性质和能.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刑法基本原则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主要内涵和司法适用.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具体体现.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

刑法的效力范围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应用刑法的空间效力.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应用刑法的时间效力.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五、正当防卫

1.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正当防卫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紧急避险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3.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其他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

六、 共同犯罪

1.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七、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1.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特征和处罚原则.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和处罚原则.

3.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和处罚原则.

八、 罪数形态

1.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实质的一罪.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法定的一罪.

3.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处断的一罪.

九、 刑事责任与刑罚

1.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事责任基本理论.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刑罚的基本理论.

3.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和具体应用刑罚的法律规定.

十、 罪刑各论

1. 要求考生一般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2.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3. 要求考生一般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4.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5.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侵犯财产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6. 要求考生一般掌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7. 要求考生一般掌握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8.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贪污贿赂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9. 要求考生熟练掌握渎职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10. 要求考生一般掌握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具体犯罪和法律规定.

参考书目:

《刑法学》(第八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8月

考试总分:

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简述题(80分)

论述题(40分)

案例分析题(30分)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