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考虑到2017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有所增加,我区已在去年12个报考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个报考点。根据目前报名情况统计,考生人数较往年有明显增幅,原有现场确认地点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为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出《关于调整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报考点选择为异地的部分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调整。
据了解,报考点选择为异地考试的考生,均可以在本地(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就读高校所在地)进行现场确认;增设兴安盟招生考试中心、阿拉善盟招生考试中心为确认点,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为兴安盟和阿拉善盟的考生,可以在本盟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报考人数较多的盟市,可在市辖区的招生考试机构增设现场确认地点。
调整确认地点后,考生现场确认需要准备的材料为:户籍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需出具人事关系所属单位的有效工作(包括工资或纳税等)证明;在实习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需出具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证明。网上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2017年研究生考试(初试)地点,仍以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并确认的报考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