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5)10号文件”的通知,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选定在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考点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二)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楼2层216房间。(电话:010-68945819)
(三)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均应按我报考点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不能前往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和学位证书的副本、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3、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4、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现场确认时将网上报名编号告知工作人员,以便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1份(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获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原件1份。
5、缴纳报名费
现场信息核对无误后,请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500元人民币(请考生准备现金,报名费一经缴费,概不退还)。
三、函报确认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北京现场确认的考生,须考生本人与本考点联系确认无误后,再按照本考点要求进行函报确认,否则函报确认无效。
(一)函报确认时间:
请在2016年1月9日之前将确认材料到本报考点并完成汇款缴纳报名费。(如本考点逾期未能收到确认材料,造成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要求
考生须按照我报考点要求进行函报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函报确认时须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打印网上报名表,核对信息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件副本1份(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1份(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获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原件一份。
2、缴纳报名费
函报确认者须通过中国邮政以邮政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费600元人民币,请汇款人在汇款单上写明考生本人姓名及网上报名号。
3、通讯方式
邮寄/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楼216港澳台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收件人(收款人):秦彦超
网址:http://grd.bit.edu.cn/zsgz/gatzs/index.htm
E-mail:qinyanchao@bit.edu.cn
联系电话:86-10-68945819;传真:86-10-689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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