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工程管理专业介绍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MEM(工程管理硕士)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和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能力,能够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是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工程技术结合而成的具有交叉特点的专业。工程管理是一门工程技术与管理科学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是关于计划、组织、资源分配以及指导和控制带有技术成分的经济活动的科学和艺术。它既包括了工程项目管理,也包括了所有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机构的商业运作,如系统工程、产品与技术开发、以及长期的商业和技术发展战略。它综合运用系统科学、现代管理学等专门知识解决工程系统中的管理问题。工程管理的特点是强调系统观念和工程意识,重视系统的统筹规划、整体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依托于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及一级学科博士点,针对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与实际工程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而设立。培养过程上注重工程与管理的结合,培养理念上注重系统的统筹规划、整体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培养方法上注重情景教学与工程实践教学手段的应用。
三、培养方式
MEM培养以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位论文撰写为主,采取在职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实践环节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研究生所在单位的特点,结合培养目标和选题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论文阶段实行双导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注重研究生独立工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四、学习年限
1、基本学制为2-3年。
2、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4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4年(含休学时间)。
3、在基本学制规定时间内,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审查等各项工作。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在基本学制结束前两个月向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论文延期申请报告,学部审核批准后,申请学位最长年限可延长到4年。
五、课程学分要求与设置
总学分32分;其中必修课18学分,实践环节不低于2学分,课程总门数不低于15门。
课程设置见附表。
每学年末进行实践学分审核和认定工作,具体学分说明如下:
三大实践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进行考勤、考核;
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代表学校在东北地区赛及全国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团队的全体成员,可获得2学分;学分以最高奖项进行认定,不做累加;此学分与企业案例分析实践课程学分可对等互换;
管理前沿讲座、校际交流:每4学时记0.25学分,以此类推核算;
海外交流学习:参加交流并提交2000字以上的考察报告,记0.5学分;考察报告成绩评定为优秀者,记1学分;
企业参访、社会公益:每次记0.25学分,以此类推核算;
拓展训练:全程参加并无违纪情况,记1学分。
六、论文工作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可以是工程管理项目设计、专题研究或案例分析报告。学位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应体现学生运用工程管理及相关工程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题目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末确定,并在本专业硕士点范围内做开题报告,广泛听取意见。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论文工作计划,计划经导师和院(系/所)审核同意后实施。
2、论文审查
每学期由学部(学院)组织论文的预审。论文预审分为重复率检测、筛选分级、集中评审、修改后再审等环节,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只有通过预审者,方能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论文网上提交、外审等环节,全部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如果学生和导师认为预审的否定意见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向学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由学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复议,并给出书面意见。
七、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全面培养硕士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培养独立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应能体现研究生独立综合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必须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方法正确、思路清晰、工作量充足,较好的解决了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并对类似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八、参考书目及相关重要学术期刊
由主讲教师指定。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经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