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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章程

 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
 

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8年我校各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学科专业最多接收名额不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的50%),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另,2018年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3人。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我校专业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我校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复印,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网页(http://graduate.ahut.edu.cn/zsxxw.htm)

四、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会计硕士、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具体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奖助政策

安徽工业大学多渠道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优秀新生奖。用于资助和激励优秀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学习中,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2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本校和“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的推免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30%者;二等奖奖金1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211工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45%者;三等奖奖金5千元,发放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2、研究生可参与评选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项(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博士生每年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学校还设置了学业奖学金(学术型和工程硕士第一学年按一志愿最高10000元,调剂最高8000元发放,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学科竞赛奖励(用于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

3、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对研究生创新研究进行资助;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鼓励研究生到境内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研究生产学研结合,实施“千人联合培养”并进行资助等。

4、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适应多方面、全方位培养研究生的需求,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工作以及知识运用的能力。

5、在本科期间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中相关条件者(本科阶段取得优异成绩如公开在三类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排名第一的发明专利1项或以第一参赛者获省级学科竞赛三等以上(挑战杯系列)(单科性竞赛须以第一参赛者获省级一等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含推免生)),在录取正式报到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后,可以申请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6、符合境内外攻读硕士学位条件的,优先推荐到美国普渡大学等学校学习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资助。

7、学校设立了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交流,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设立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资助项目分为:出国(境)交流学习和参加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对象为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具体见《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的暂行规定》。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除定向生、在职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外,2018级学术型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的奖助学金不少于36000元。

奖助政策的具体情况见相关文件。

五、安徽工业大学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暂行办法》(办〔2017〕2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自2017年起面向我校当年获得推免资格且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展辅导员选拔工作。具体见《安徽工业大学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暂行办法》(办〔2017〕20号)。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2018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事项请参阅《安徽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式成文.doc】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的暂行规定-正式成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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