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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导师介绍:刘芳

 刘芳,女,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宁夏法学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宁夏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硕士生
 

刘芳,女,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宁夏法学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宁夏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硕士生导师,宁夏国家公务员一级考官。

从教20多年来,先后发表论文50多篇,出版著作及教程11部。10篇文章发表在《民族论丛》等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专著《中外著名法律命题研究》获宁夏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转型期的社会利益保护》获第八届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社会组织治理的法律选择》获第九届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年主持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2009主持宁夏社科基金项目《宁夏医疗保障模式的设计与选择》。2009年宁夏教育厅项目《非诉讼法律的调整与应用研究》。2010年主持民政部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组织治理的法律选择》,获民族部优秀课题三等奖。2010年主持宁夏法学会课题《宁夏医疗保障模式设计研究》。宁夏软科学课题《宁夏生态环境的困境与出路》。2009年《社会组织治理的法律选择》获民政部第二届“社会组织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2011年《新型社会组织救济模式在社会组织中的应用》获第四届“社会组织论坛”优秀论文奖。2011年9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困境与出路》获中共党校第43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2002年获宁夏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2007年获宁夏大学优秀论文指导教师。2009年获“优秀硕士生导师”奖。培养的7名研究生获“三好学生”称号,一名研究生的论文获“自治区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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