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要求和《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制订我校2023年推免生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制订推免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推免名额
2023年推免名额共115名,其中普通推免92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5名,定向东华理工大学的“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18名。
名额分配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结合2023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国家一流专业,以及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实际等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并向各学院下达推荐名额。
三、工作要求
1、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学工处、校团委和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细则和推免名额,进行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对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并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同时推荐名单和相关推荐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进度安排
推荐工作于9月22日前结束,10月8日前上传推荐名单。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免工作,认真组织,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五、管理与监督
1、推荐学院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认真研究推免生工作的各级各项政策文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3、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处和研究生院设监督电话。研究生院电话:0773-5893185、8983117 电子邮箱:yjsb@glut.edu.cn,纪委办、监察室电话:0773-5891506、8989709 电子邮箱:jiwei@glut.edu.cn
六、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刘老师,0773-5893185(屏风),8983117(雁山)。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