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入党教育、严格标准程序、加强教育培训等环节上下功夫、齐发力,强化组织育人,着力培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优秀青年党员。
规范党员发展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积极协同、齐抓共管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格局。出台《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在二级学院配备熟悉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组织员,聘请10名离退休党务干部为特邀党建组织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出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每年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调研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力度。
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将入党启蒙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早联系、早衔接、早引导、早培养”制度,制定“早日站在党旗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安排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班主任助理,加强入党前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对党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体系,综合分析研判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构成情况,在准确把握学生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建立“计划—研判—调剂—总结”的党员发展指标调控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科学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改善学生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在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实行“两审”“两查”,即横向审核发展对象资格,审查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纵向详查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群众基础等一贯现实表现,细查历史表现,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发展。压实入党谈话工作,安排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的特邀党建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深入谈心谈话,将谈话结果与政治审查结论进行相互印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发展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5大方面25项工作程序要求,出台《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细则》《党员发展工作“四公示三投票三审查两谈话一答辩”实施办法》《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手册》《入党纪实簿》等制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转正等工作台账,开发智慧党建云平台,设置发展党员的关键节点逻辑把关功能,对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纪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加强党员发展教育。把党校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主阵地,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锻炼”,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实践体验、研讨交流、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日常考察培养和实践教育,组织实施学生党建领航工程,在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入党后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党员的作用发挥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学生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实施“红色导师”教育培养,安排特邀党建组织员担任“红色导师”,深度参与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通过上党课、指导学生学习党章、开办“学习四史”专题讲座、审阅入党材料、开展深度谈话、参加和指导党组织活动等形式,帮助发展对象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