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金融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服务。
2.能够独立从事与本学科专业方向有关的科研、教学、行政、企业或社会文化方面的工作。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硕士学位论文力求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经济建设有一定的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
4.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货币运行和资金融通,其中涉及货币理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以及与政府、企业和个人相关的资金融通理论与实务。根据我校学科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计划以金融学专业为依托,设置金融工程研究方向,但按独立专业设置方式管理。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基于以上研究内容,金融学专业开设以下七个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中央银行与宏观调控
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4.国际金融
5.保险理论与实务
6.金融票号史
7.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证券投资理论、公司金融)
三、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3年,其中理论学习两年(4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1年。同时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3个学期,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写作不少于1个学期。
研究生需修满45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6个学分,其他培养环节9个学分。
跨专业选修课区别于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为拓宽研究生个人发展空间,适应研究生个人志向需要,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