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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硕士专业介绍: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030101一、培养目标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
 

法学理论 0301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抽象概括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思辨能力;具备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等相关的工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及简介

1.法理学

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重点研究法与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理念与价值,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现代西方法哲学、法理学前沿问题和比较法学等法学基本理论;并掌握和运用法学方法,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等实践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

2.法社会学

以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揭示社会关系对法律的制约,法律对社会的改变程度,法律运作受到哪些因素制约。掌握和运用法学方法,主要研究法律社会学、中外法学比较、法理学专题、立法与司法,社会运行与控制等具体内容,并掌握社会调查的方法,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等实践活动。

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

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及思想演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和方法论;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法学著作;研究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对法律的探索及法律思想;找寻新世纪新时代向马克思法学提出的新挑战,进而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更新传统法学理论,逐步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现代化。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3年。在规定学制内,未达培养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学业者,按退学处理。

硕士研究生学分最低要求达到32学分。学分分配:课程3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8学分,选修课6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科研实践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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