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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组织管理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
 

一、接收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相关工作。

(二)院级招生工作组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导师组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院级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三)校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小组

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考生的申诉。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拟招人数见附件1。目录中拟招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人数为准。

四、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须经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及推荐高校公示。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统考报考条件。

(四)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奖学金。

(五)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能够达到研究生的入学要求。艺术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外国语专业学生,英语语种学生原则上应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语种取得相应级别考试合格证书);其他专业学生,原则上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含),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其中,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向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五、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申请我校相关专业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寄送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以EMS形式邮寄,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10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招办(第二办公楼108室)

电话:0311-87657198

2.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及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复印件;

(3)加盖院(系)公章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学校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纳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四)复试

1.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3.复试环节推行科研创新能力加分制度。科研创新能力加分直接计入考生的最终成绩。

(1)科研创新能力加分

对于近三年(招生年份复试日期前三年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复试专业研究领域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的考生,可享受科研创新能力加分政策。其中,在北大核心学术期刊(或被EI、SCI、SSCI收录)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加2分,在其他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由考生在复试前申请,将申请表(附件4)及论文提交研招办审核。

4.考生需按时参加复试。缺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具体环节及规定如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考试、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面试等。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45分钟(艺术硕士的考试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满分100分;英语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一同进行,满分各100分。

在上述各环节中的考核(考试)成绩有一项达不到60分的,即为考试不合格。

5.复试时间以专业所在学院的通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调整考试时间或考试形式将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成绩单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

(5)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

(6)其他有关材料(如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

(7)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体检报告(体检内容须包含血常规、胸片、血压等)。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复试专业科目成绩+英语能力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加分

2.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基本规则

依据各专业推免生拟招生人数,按该专业复试考生最终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最终成绩并列,以复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并列,以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名单备案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与学费

1.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学费:学术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学年。若有变化,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

我校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大了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设有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2.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信息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有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311-87657198

(五)以上各项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推免接收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x 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创新能力考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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