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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结束,请拟录取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拟录取结果查询1.考生登录研招网,点击调剂进入调剂服务系统;2.考生通过个人报名账号和密码
 

各位考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结束,请拟录取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拟录取结果查询

1.考生登录“研招网”,点击“调剂”进入调剂服务系统;

2.考生通过个人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调剂服务系统;

3.进入调剂服务系统考生个人账号界面,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查看并确认待录取结果。

二、政审

函调的考生政审材料需由考生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办理并加盖印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函调政审材料对象为我校拟录取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2.拟录取的研究生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见附件;

3.考生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的院系政工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考生将密封后的政审表于7月6日下午5点前邮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寄送时请一定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政审表”字样,邮寄地址和邮寄单位以各学院发布的为准。

三、调档

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调至我校,未按要求调档的全日制考生将取消评奖、评优、评助或待录取等资格。

1.调档对象为我校拟录取的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考生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XX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

3.考生认真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4.考生携带调档函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5.密封后的档案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寄送时请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档案”字样。若以其它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全日制考生档案请于7月6日下午5点前寄达,非全日制考生无须邮寄档案。邮寄地址和邮寄单位以各学院发布的为准。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1)我校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研究生)转至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

(2)陕西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转接,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持具有党员审批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及党员信息采集表办理转接。

(3)纸质版介绍信“抬头”: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或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4)“去向”:根据录取专业及实际情况填写: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5)办理时间:每年秋季开学后,各学院党委根据“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安排统一处理。

2.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请新生团员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对应相关学院团支部信息,发起“智慧团建”线上申请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入操作。

2020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列表

序号

学院

团组织全称

1

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20届研究生汇总团支部

2

经济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

3

统计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

4

管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

5

信息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2020届研究生团支部

6

文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2020级新传研究生团支部

7

法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

8

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

五、户口转接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非迁户者不用详读此事项。入校时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毕业时按照分配方案给出的地址予以迁出,可以迁回原籍,也可保留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转入学校的学生户口中途如需迁回,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迁出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

2.陕西省外录取的新生迁户需《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陕西省内录取的新生迁户,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

3.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

4.户口迁移证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便涂改,涂改无效。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 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籍贯必须到区或县一级,如果信息不完整需本人补充信息到位后方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空白处须盖空白章或机打“*”。

5.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

6.属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7.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学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在教委已注册,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若更改姓名,毕业时将与注册人毕业证姓名不符,后果自负。如需更改姓名可放在大学毕业后更改。

8.集中办理户口截止日期为9月25日,过期自行办理。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6月下旬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预计在7月份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请我校待录取考生如实填写以下问卷,确保邮寄地址准确无误。https://www.wjx.cn/m/82703265.aspx

七、新生入学体检

考生入学前,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全面体检,研究生体检的标准具体请参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按照国家要求,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我校的复试、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科:81556499

经济学院:81556305

统计学院:81556280

商学院:81556368

管理学院:81556261

信息学院:81556317

法学院:82348334

文学院:82348309

公共管理学院:82348607

马克思主义学院:81556652

校团委:89059397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pdf

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调档函.pdf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调档函.pdf

档案推迟提交说明 .pdf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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