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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的精神,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的精神,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及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录取的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应当具有良好品德、健全人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对象

所有报考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20年7月2日前向申请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1)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1)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

(2)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上述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考二级培养单位联系老师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1 公共管理学院 魏老师 0731-88877703 wym@csu.edu.cn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卞老师 0731-88877302 838921997@qq.com
3 体育教研部 齐老师 0731-88877257 396855546@qq.com
4 商学院 何老师 0731-88836434 490812906@qq.com
5 生命科学学院 王老师 0731-82650230 644689064@qq.com
6 机电工程学院 莫老师 0731-88877381 2585123205@qq.com
7 自动化院 周老师 0731-88830342 xxyb@csu.edu.cn
8 湘雅口腔医(学)院 唐老师 18874784871 294312644@qq.com
9 湘雅医院 朱老师 0731-84327396 xyyyyjsb@163.com
10 湘雅二医院 陈老师 0731-85294125 yjsb4125@163.com
11 湘雅三医院 张老师 0731-88618472 fanzhang84@foxmail.com

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20年7月3日前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方式

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考生登录端口: 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CSUBST。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考核所需的硬件设备,考核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考试面试房间。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0年7月4日-10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看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网上通知。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各一百分,总分300分。

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议

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研究生招生办监督电话号码:0731-88836919。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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