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研网 > 招生信息 > 正文

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申请条件1、申请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为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者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3、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和潜质。

4、申请者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申请者在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6、申请者本科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7、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规模

1、我校拟接收推免生专业请参阅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pdf

2、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决定,推免生接收总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拟录取推免生人数以最后“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接收程序

(一)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2.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推免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试题命制、计分标准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教师负责外语复试。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命题小组组长及成员,明确命题小组职责和分工,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院要加强对命题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及自命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命题工作要求参照《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试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细则》规定内容执行。

(二)考生申请信息填报

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相关学院信息,注册本人信息、缴纳报名费,并提交申请。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研招办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通知考生复试具体事宜。

(四)复试

1.复试时间:9月28至10月18日。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一年备查。

3.考生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

(1)专业复试满分300分,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其他内容。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测试满分50分(口语、听力各25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应达到满分的60%以上(含60%),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复试期间,考生须配合监考员对答卷进行截屏,截屏时考生离开座位,将答卷移到辅机位手机摄像头前,调整好答卷与摄像头距离,由监考员截屏,先正面再反面。同时,考生在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本人考试科目全部答卷通过顺丰或者邮政EMS方式寄送到学院指定地址。考生的答卷截屏件和答卷纸件内容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违规,该科目成绩记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等次为合格或不合格,该考核结论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全体拟录取推免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将本人近7天内体检报告交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递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

1.各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于10月19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院招生科。

2.凡复试合格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奖励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来自原“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来自原“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

2.凡被我校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凡被我校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4.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前1—3项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六、信息公开及其他

1.复试期间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页标签: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