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民商法学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我国实行民商合—主义,商法为民法的特别法。民商法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商法学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它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与民商法学紧密相联,可以含予其内。我校的民商法学科始建于1983年,过去一直与经济法学合在一起为我校的校级重点学科。现设有债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民事权利和票据与证券法等研究方向。其中民事权利方向主要研究民法的理论体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民法各具体制度;物权法方向主要研究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债权法方向主要研究合同法的基本问题,包括合同法的原则和体系,合同主体、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效力、合同变更、合同终止、合同责任及违约补救等制度,研究比较合同法、合同与市场经济和政府行为的关系等;知识产权法方向主要研究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的基本制度(商标制度、专利制度、著作权制度)等;票据与证券法方向主要研究票据法的基本理论、证券法基本原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等。
该专业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5人。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享有者1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河北省优秀中青年社科专家2人、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博士及在读博士生4人。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 20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等立项课题20余项,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10余项,省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民商法学学科设有民商法教研室、法学研究所。所属的《民法学》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