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接收2023年推免生的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推免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专业
我校2023年可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人数
拟招收推免生约300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4.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pdf。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6.我校相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可提供电子版,本校本学院推免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
1.学生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有效期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
2.学院审核。各推免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推免生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各学院确定,但对同一专业、领域拟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及外校)必须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排序录取。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推免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六、其他事项
1.推免生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3级新生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本章程内容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22
咨询电话:0791-88120608
联 系 人:赵老师、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