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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1162)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电力大学(1162)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本公告供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择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考生查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电力大学(1162)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本公告供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选择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考生查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按照考点的时间安排进行网上确认。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流程才完成。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所有考生无需来校确认信息。

一、“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选择“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的考生,须满足《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电力大学(1162)报考点公告》要求。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确认、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考华北电力大学(招生代码10054)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招生代码82302)的京内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⑴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推免生)。

⑵北京地区的往届生,须提供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京证明,证明要求如下:

①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户口簿或能证明户口在京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一般要求人事档案在北京,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模板见附件),该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具有档案存放资格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如无法提供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可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注:《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无效)、或者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可持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或者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在税务服务大厅办理)。

③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否则无法确认。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

4.不满足在“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要求的其他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管理部门的网报公告。

二、“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1162-华北电力大学”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上传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08:30--11月9日16:00

重传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08:30--11月10日15:00

网上审核的时间:2020年11月7日08:30--11月10日16:00

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网上确认期间须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提示按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网上确认的,届时查看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y.ncepu.edu.cn/zsxx/index.htm)的通知。

请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校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订阅)查看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 ,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按流程进行网上确认,建议使用手机操作。

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电力大学(1162)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报考公告,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因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予确认。

3.按照“研招网”网上现场确认的要求,考生通过手机上传证明材料照片以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如系统反馈“审核通过”,则说明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如系统反馈“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须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者,则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流程安排

1.考生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2.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北电力大学(1162)报考点公告》及报考单位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上传材料

(1)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等),宽高比例3:4,照片格式需为jpg或jpeg;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照片格式与文件大小详见系统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

(2)截至2020年12月27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以上照片,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任何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等。

(4)应届生、往届生材料

符合我考点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的照片。

符合我考点报考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则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照片。

②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模板见附件)照片,该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具有档案存放资格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如无法提供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可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照片(《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无效),或者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照片,或者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照片。

③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邮寄到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网上确认无需上传户籍或工作在京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但2021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原件照片。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专业除外),须提供补修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照片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照片(要求分数≧425分)。

③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④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

⑥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⑦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须提供由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图片,否则会影响审核,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1162-华北电力大学”考点网上确认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确认。

2.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网上确认期间须每半天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提示按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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