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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具体实施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天。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详见官网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教学干事对应负责学生课程成绩认定及排名,辅导员对应负责学生其他表现成绩认定及排名。

3、办公地点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良乡校区文三楼207。

(二)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3、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本科教学副院长郭德忠为推免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每一位推免生的最后资格确认。

4、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部门推免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基本推荐条件

满足下列要求的学生方具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1. 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7.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

8.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推荐方式

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推荐。

(1)目前,教务部根据法学专业将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数按推荐比例确定的推免名额为18人(其中法学普通班推免名额为14人,法学菁英班推免名额为4人)。

在选拔推荐学生时,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由学院计算并公示,以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成绩排名为准。同时,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序。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为总排名分数的15%,学习成绩占85%,学院根据综合排名顺序进行推荐。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除法学菁英班外,学生参加交流学习(如山东大学和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本校保研成绩排名的计算。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综合素质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综合素质排名”的具体实施细则详见明德书院、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并按此严格执行。该办法应在明德书院、法学院网站提前进行公示。

(2)未能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且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工作实践能力等特殊专长或热爱且有意愿攻读兵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领域研究生的学生,可申请对应类别的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上限为3分,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进行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特殊专长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申请相关学科领域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

奖励加分细则由教务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兵器特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制定,并在学院和部门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学生获得奖励加分后,学院将奖励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若综合排名不低于在学院选拔中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最低综合排名,则奖励加分为有效加分,学生方可获得推免资格,否则为无效加分,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通过奖励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四、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阶段各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申请推荐学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有关接收录取工作的问题,本办法中不再具体列出,请另行咨询办理。

推荐阶段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14日前,将首批按专业学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法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情况)。

9月15日前,法学院将学生申请竞赛、学术奖励加分的材料汇总报送教务部。

9月22日前,将最终拟推荐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推免工作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推荐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推荐名额作废,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署《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2、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咨询及申诉渠道详见附件2,有任何疑问学生均可通过上述渠道提出,学院将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

3、推荐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4、推免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2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咨询及申诉渠道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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