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目标要素在其内涵上是一个目标体系,这一目标体系反映在双证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课程结构上,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之分。宏观层次主要体现为双证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即课程结构中所能体现出的学生的素质要求和知识能力结构:中观层次体现在不同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它反映了培养目标对于课程类型、课程的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微观层次主要指每门课程中所体现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由上可知,人才培养方案属于课程结构的中观层次,其目标是双证在职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目标要素的主体和关键。具体说来,培养方案目标上承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落实;下启培养方案中的每一门课程,具体制约着课程目标和教材的建设。它既体现了双证在职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的一般性,又反映了具体专业目标的特殊性;既体现了所有专业目标的统一性,又反映了不同专业目标间的多样性;既要体现学科发展的要求,又要反映学习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把培养方案的目标作为课程体系目标要素的主体进行研究。
要确立培养方案的目标,弄清楚它与其它课程目标的层次关系很有必要。因为我们要达到对一个概念的准确认识,必须从该概念与其它相关概念的相互联系中去认识。这些相关概念有:教育目的、教育目标、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的以及教学目标等。
对于这些相关概念的认识,我们可以从教育、课程和教学这三个层面分别进行分析。在区分这些概念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辨别目的和目标这两个概念的内涵。
“目的”含有“方向”的意味,表现普遍的、总体的、终极的价值。“目标”含有“里程”的意义,表现个别(特殊)的、部分的、阶段(具体)的价值。由此可见,目的的外延大于目标的外延。(1)在教育这个最上层的概念中,如果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文件更强调终极性和原则性,则通常使用教育目的;如果更强调阶段性和时间性,通常使用教育目标。(2)课程是一个中层概念,这一层面的目标又可分为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目标(二者统称为课程目标),其中培养目标必须转化为培养方案目标,才能具体指导课程结构的设计。(3)教学是指课程的具体实施,属于第三层面的概念。当课程目标进入教学层面具体落实时,就转化成为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其中前者较为原则,需要较长时间和更丰富的内容刁‘能实现;而后者较为具体,只需较短时间和较单纯的内容就可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