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的规定: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现将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试地点
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6]1号文件(见附件一)的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报考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学位申请。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须于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闸北区延长路149号行健楼828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三)资格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对信息已确认的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转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四)网上报名:2016年3月10日至31日,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五)报名资格审核:2016年4月1日至5日,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报考者资格。
(六)网上缴费:2016年4月8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七)打印准考证:2016年5月23日至29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八)全国统考:2016年5月29日,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务必符合“电子照片规格”(见附件二)的要求,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对于参加过2012~201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或采集过指纹信息的申请人,若需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不必再次进行注册申请及指纹信息采集等工作,仅需在网上报名期间(2016年3月10日至31日)登录信息平台直接申请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即可。